永川镇域经济基本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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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镇域经济发展,永川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改革促进镇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永川委发〔2015〕5 号),按照“统筹兼顾,差异发展,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镇域经济发展活力,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农民增收。 一、以科学规划布局为指导,统筹推进镇域经济发展 依托镇街资源禀赋,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要求,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不断完善功能配套,积极打造工业园区配套产业、道口经济等五大镇域特色经济板块。 工业园区配套板块:大安、陈食、卫星湖发展凤凰湖工业园区配套产业;松溉、朱沱发展港桥工业园区配套产业;三教、板桥发展三教工业园区配套产业,板桥重点建设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基地。 道口经济板块:高速路道口涉及的三教、双石、临江、五间、何埂以及青峰、红炉等镇重点发展建材、现代商贸物流以及工业园区配套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 中心城区板块: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主要发展传统商贸业、现代服务业及房地产业。 农业园区板块:五间、何埂、仙龙、吉安、来苏、金龙、永荣、宝峰以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或特色效益农业示范园区为依托,重点发展特色效益农业。 乡村旅游板块:茶山竹海、黄瓜山、石笋山、卫星湖、十里荷香、松溉古镇相关的镇街重点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 二、以特色产业基地为平台,壮大镇域经济支撑体系 以市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为载体,根据各镇街产业发展现状,编制特色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产业园的支柱产业。同时,围绕支柱产业发展,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拉长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壮大镇街特色产业。以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平台,大力发展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企业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家庭农场发展规模标准及扶持范围,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支持龙头企业持股农民合作社,做强做大农业特色产业园区。鼓励各镇街盘活闲置资产,重点支持电子产品加工、机械制造加工、卫生洁具、家具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服装服饰、包装印刷等产业发展,打造一批镇街特色产业园。 依托镇街资源禀赋,改造提升资源型传统产业,变矿石、煤炭开采为矿产品精深加工,鼓励企业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支持企业技改扩建,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营和产业转移等获得新的发展机会。实施“微小企业上规模”、“规模企业上台阶”工程,建立镇街与工业园区合作机制,发展配套加工制造业、电子信息外包产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促进镇街工业快速发展。 三、以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促进镇域经济加快发展 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放心”农产品直销店以及来苏、大安、朱沱、三教等镇的农产品交易配送中心建设进度,依托“吉之汇”农贸城建设,打造面向全国的农产品电商平台,健全和拓展农产品购销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农户、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投资主体在农村建设农产品营销网点。支持举办各类特色农产品节会促销活动,构筑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 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鼓励各类工商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农资经营,培育一批经营农产品的商贸企业和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发挥供销合作社、邮政等传统流通渠道作用,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培育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快发展特色农业观光旅游、餐饮、物流服务、劳务输出、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构建城乡一体化商业服务网络,不断提高服务业的档次和水平。加快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农产品网上交易”等工程,大力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引导和支持流通企业、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开设网店,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四、以财政金融政策为保障,扶持镇域经济做大做强 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放宽担保抵押要求。创新“三农”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覆盖面,探索粮食、生猪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理赔服务水平,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力度。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机制,引导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农业发展。 探索鼓励城市资本下乡投资经营机制,引导城市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积极创办、领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延伸农业产业化链条,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接机制,促进农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与量化确权,对全区镇街、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的全部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分类指导开展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将适合量化确股的资产,按认定价值和股份数量量化到人,建立相应的产权管理法人主体,探索集体资产经营有效实现形式,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构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按照监督管理、交易规则、信息发布、交易鉴证“四统一”原则,构建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林权、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三权”抵押物处置、养殖水面经营权、农村“四荒地”使用权、农业设施装备、农业知识产权、林木及林产品等流转交易。建立财政支农资金农民持股机制,对财政资金扶持农业经营主体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补助项目(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补助项目除外),项目补助金额的 50%作为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民和企业项目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持股,按持股金额 7%的标准实行固定分红,增加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采取“1+X”(一个工业园区带动几个镇街)的方式,在园区内规划一定的地块,用于镇街发展与园区主导产业相配套的产业集群,享受工业园区同等政策。每年安排 300 亩左右的土地指标,主要用于镇街发展工业和商贸流通项目。主城 3 个办事处城市规划区以外和其他 20 个镇街的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土地出让收入相关规费计提的永川区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相应镇街。区政府设立的产业发展基金向镇街倾斜,对区级中心镇给予与市级中心镇同等的区级配套补助政策,区级每年给予各镇街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助推镇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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