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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少数民族地区群众 可在渝异地办理双语身份证
发布日期:2017-02-16 点击数: 次

???????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了解到,自2月15日起,重庆先期启动在渝居住的广西、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黑龙江、辽宁、四川、青海省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群众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以上少数民族地区的居民不用返回原籍即可在重庆办理双语身份证。

???????据了解,重庆从2015年开始首批试点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以来,已经成功对接四川、上海、北京等26省份,为超过21万名在重庆工作居住的异地户籍群众成功办理了居民身份证。

???????今年以来,重庆市公安局通过进一步升级系统、优化程序、联调测试,已具备少数民族文字双语版居民身份证生产条件。异地身份证办理首次扩展到广西、内蒙古自治区和四川、青海等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方便了更多群众。同时,重庆市进一步扩大了异地身份证办理网点范围和数量,目前覆盖重庆41个区县级公安局,网点数从原有66个增至314个。

???????重庆警方提醒,在重庆工作居住的外地群众需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如已办理居住证,可以持《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去居住地派出所进行身份证换补。未办理居住证的,则可以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前去换补。其中,需要“到期换领”服务的,还须持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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